教育局公布,2025至26學年《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6月7日舉行,4月17日上午9時至4月30日下午5時接受報名。測試對象為未持有學士學位並有意入職或轉職中小學或幼稚園教師職位的人士。
測試及格的成績只適用於申請非學位教席。如申請人曾於教育局、公務員事務局、招聘部門或職系舉辦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將不獲接受再次參加測試。持有學士學位或將於本學年或下一學年獲取大學學位的人士可參加數碼化《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
2023至24學年起,所有公營學校、直接資助計劃學校和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的新聘教師必須在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方可獲考慮聘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