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期青年委員自薦計劃展開招募,涵蓋多個不同政策範疇的諮詢委員會,包括民政事務總署在全港18區成立的地區青年社區建設委員會、地區青年發展及公民教育委員會,下月5日截止申請。
誠心為社會服務、對有關政策範疇有一定認識,以及具備良好分析和溝通能力的青年可自薦為委員。其中,地區青年社區建設委員會和地區青年發展及公民教育委員會的申請人在截止日期年齡須介乎16歲至35歲,其餘諮詢委員會申請人則須介乎18至35歲。
自薦計劃的申請表和詳情載於民青局網頁。申請人須以不多於600字文字或不長於三分鐘的影片或錄音,以中文或英文闡述自己適合獲委任為委員的原因。視乎實際申請數目和評審進度,招募評審工作預計明年上半年完成。
自薦計劃推出以來反應踴躍,由試行計劃至第九期自薦計劃,合共收到超過16,000份申請。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表示,為吸納更多青年參與公共事務,加強他們與政府的互動互信,政府擴大自薦計劃,目標是在本屆政府任期內將參與計劃的諮詢委員會數目由2022年的60多個,增加至不少於180個。第十期自薦計劃落實後將可達到此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