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今日委任一個監察委員會,就元朗區議員施駿興本月14日被判「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性交」罪成進行調查。
元朗區議會主席和三名元朗區議員本月14日根據《區議會條例》對施駿興發起調查。民青局局長根據條例和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委出監察委員會進行調查,五名成員為陳振彬、林翠玲、姚逸華、李清霞和廖子聰。
監察委員會會確立有關指稱所基於的事實是否屬實;就已確立的事實是否構成根據條例施加處分的理由給予意見;以及如有施加處分的理由,就應施加的適當處分給予意見。
監察委員會完成調查後,將呈交調查報告予民青局局長考慮。民青局局長考慮委員會呈交的調查報告後會作出裁決。
民青局局長麥美娟表示,監察委員會五名成員包括一名非擔任區議員的人士、四名元朗區外的區議會議員。委員會會以嚴謹態度,不偏不倚、公正持平、獨立和客觀的方式,按機制進行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