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在憲報刊登四項與規管網約車服務相關的附屬法例,訂定網約車服務的規管細節。
《道路交通(網約車服務)規例》訂明網約車服務牌照、網約車車輛許可證、網約車車輛駕駛許可證的有效期和續期安排,同時訂明牌證相關費用,以及施加予牌證的持有人的責任。
《道路交通(網約車車輛許可證限額)公告》指明可發出的網約車車輛許可證數目上限。政府建議現階段以一萬為限。
《2026年道路交通(駕駛執照)(修訂)規例》引入的士和網約車的合併駕駛測驗。《〈2025年道路交通(修訂)(網約車服務)條例〉(生效日期)公告》則訂明《2025年道路交通(修訂)(網約車服務)條例》各項條文的生效日期。
運輸及物流局表示,香港道路交通繁忙,每天有接近九成市民以公共交通系統出行,政府需要對網約車的數目實施總量管控。根據運輸署的調查數據,以及考慮各項因素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後,政府建議現階段以一萬為車輛許可證數目上限,相信此數目能平衡道路資源和公共交通生態方面的考慮,讓網約車規管制度平穩落地。
政府明日會向立法會提交上述四項附屬法例,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