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英傑觸犯煽動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被判監九年,政務司司長李家超表示,任何人若嘗試挑戰《香港國安法》或國家安全底線,等於引火自焚,須付出沉重代價,終生後悔,公眾切勿以身試法。
李家超今日會見傳媒時說,法庭判刑時已指出,被告所犯的罪行嚴重,必須判處阻嚇性刑期,而且不僅針對被告,對社會大眾也要產生阻嚇作用。
對於有外國官員或政客對《香港國安法》和這宗國安法案件的審訊作出政治攻擊,李家超表示反對和駁斥,指在案件處理過程中,法庭公開審訊,被告由資深大律師辯護,法庭按事實和證據作出裁決,也在公開的判決書中清楚解釋。
他指出,這正表現出香港的法治精神和實踐,也證明外國官員或政客因為政治理由而無理攻擊《香港國安法》和批評案件,屬政治操作。他們將政治凌駕公義,那些批評純屬無中生有。
李家超續說,法庭就唐英傑案判刑後,有不法之徒致電恐嚇法官,此舉有違法紀,必須追究到底。他已要求警隊全面調查,定將不法之徒繩之於法。
https://www.news.gov.hk/chi/2021/07/20210731/20210731_184653_184.html?utm_source=dlvr.it&utm_medium=blog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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